一、主旨:为鼓励本县家境清寒的大专院校学生,能专心向学,圆满完成教育歷程,特订定本项奖助办法。
二、申请对象:设籍本县满一年以上之大专院校在学学生。
三、申请资格须符合下列规定:
(一)学业成绩:
1.操行成绩全学年平均80分以上。
2.学业成绩全学年平均75分以上。
3.大专院校新生得以原毕业高中职校最后一学年成绩为申请标准。
(二)臺东县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户,须出具乡镇市公所证明。
(三)经基金会成员实际访查证实家境确为清寒之学生。
三、奖助名额及金额:名额10名,每名新台币贰万元整(依学业成绩排序录取)。凡就读大学、学院、三专、四技、二专、五专后二年等学生皆可申请,但不包括研究所、空中大学、空专、夜间补校、进修学校等学生。
四、申请时间:即日起至112年11月17日(星期五)止,逾期恕不受理(以邮戳为凭)。
五、必备资料:
(一)申请表一份:请向就读学校学务处或臺东县救国团索取。
(二)下列证明文件各一份:1.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影本。2.111学年度上、下学期成绩证明。3.最近三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。4.中低、低收入户证明。
(三)申请表连同证明文件请于截止日前,亲送或邮寄至救国团臺东县团委会服务组收。(联络电话:089-329891#132 杨依庭小姐,地址:臺东市博爱路425号)
申请相关文件:
https://ttntc.cyc.org.tw/download/category/29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