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旨:為鼓勵本縣家境清寒的大專院校學生,能專心向學,圓滿完成教育歷程,特訂定本項獎助辦法。
二、申請對象:設籍本縣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。
三、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規定:
(一)學業成績:
1.操行成績全學年平均80分以上。
2.學業成績全學年平均75分以上。
3.大專院校新生得以原畢業高中職校最後一學年成績為申請標準。
(二)臺東縣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,須出具鄉鎮市公所證明。
(三)經基金會成員實際訪查證實家境確為清寒之學生。
三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名額10名,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(依學業成績排序錄取)。凡就讀大學、學院、三專、四技、二專、五專後二年等學生皆可申請,但不包括研究所、空中大學、空專、夜間補校、進修學校等學生。
四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11月17日(星期五)止,逾期恕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五、必備資料:
(一)申請表一份:請向就讀學校學務處或臺東縣救國團索取。
(二)下列證明文件各一份:1.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。2.111學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證明。3.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。4.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。
(三)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請於截止日前,親送或郵寄至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。(聯絡電話:089-329891#132 楊依庭小姐,地址:臺東市博愛路425號)
申請相關文件:
https://ttntc.cyc.org.tw/download/category/294